根据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改革指导意见,结合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此下简称“学院”)实际,为了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扩大导师选拔学生的自主权,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特制定本考核规程。
一、“申请-考核”制适用范围
博士研究生招考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方式。本方案仅适用于考试方式为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二、考核时间:2020年6月15日-16日
三、考核方式:远程视频考核
四、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科技云会
五、考核工作
1.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全过程,并对考核结果负责。
2.考核的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考核中严格执行。
4.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的笔试和面试的折合总成绩(折算方法见第九条)进行排序,并提出拟录取名单。
六、考核原则
1.凡拟录取的考生均应经过考核。考核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评估。
2.采取差额笔试和面试,面试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在报名时需向学院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1.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其中“考生自述”中应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2.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模版请在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博士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入学时核验原件。
5.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已发表(至少是材料提交日在线)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6.考生政审表。
7.获境外学历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八、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深度及灵活运用专业知识的程度;考察考生思维、逻辑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等;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等。
2.英语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听、说、读、译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4.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九、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包括:考生的面试成绩和其他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计算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录取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
十、录取
1.面试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举报电话:010-88256714
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