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改革指导意见,为了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扩大导师选拔学生的自主权。结合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的招生专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请-考核”制适用范围
博士招考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招生方式,目前“申请-考核”制的招生方式只适用于普通招考。其中,普通招考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招生暂不涉及,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选拔考核机制暂不涉及。
二、组织体系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实施及监督工作全流程。
招生咨询及举报电话:010-88256011,010-69672730
三、申请与报名
符合当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确认导师的招生计划,由报考导师向学院提供同意报考意见。
同时,考生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ucas.ac.cn)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需向学院办公室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需本人签字。其中考生自述中应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2、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的“专家推荐书”, 推荐书模版请在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提交攻读学位期间(本科和硕士期间)盖章的课程成绩单、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博士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7、能反映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等);
8、考生组织关系或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考生政审表(模板见附件);
9、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10、在职考生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核 (包括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
1、形式审核:招生领导小组指定招生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
2、学术审核: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考核组,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集中学术审核。
五、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
1、笔试:
笔试两门:主要考核两门专业基础知识(含专业英语),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满分300分,其中每门专业基础150分(各含50分专业英语)。
2、面试:
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 名同行专家组成,其中2/3 为博士生导师。
考生须准备ppt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的学习和科研请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考核时间:2023年4月下旬前完成考核工作(以实际邮件通知为准)。
六、成绩
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报送每名参与考核学生的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面试 4 门成绩,成绩为百分制:
其中英语成绩系“申请-考核”制中英语笔试成绩;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系笔试“申请-考核”制中专业基础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核确定,专家小组给出。
总成绩(百分制)由英语成绩+业务课成绩和面试成绩根据权重计算得出,两者的权重均为50%。
分数线执行与对应地区和学科全校普通招考考生相同的分数线。
同等学力考生须考试政治理论和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须执行上述规定。其中,政治理论使用国科大统一命题,且由国科大统一组织阅卷。加试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由学院组织命题和阅卷。3门加试课程的分数线执行与全校普通招考同等学力考生相同的分数线。
七、体检
体检在面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八、录取
1、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审核批准后,将拟录取名单在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网站公示。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九、其他
1、本方案在实际实行过程中遇到争议或其他情况,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协商解决。
2、其它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
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 2022年0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