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2024年博士招考“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 张琳鑫
  • 日期:2023-12-06
  • 24876

   根据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改革指导意见,为了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扩大导师选拔学生的自主权。结合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的招生专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请-考核”制适用范围

   博士招考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招生方式,目前“申请-考核”制的招生方式只适用于普通招考。其中,普通招考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招生暂不涉及,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选拔考核机制暂不涉及。

   二、组织体系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实施及监督工作全流程。

   招生咨询18611753203(游老师),举报电话010-69672730(于老师)

   三、考生申请

   1、申请条件及报名

   (1)符合当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确认导师的招生计划,由报考导师向学院提供同意报考意见。

  (2)考生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ucas.ac.cnhttp://admission.ucas.edu.cn)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12日。

   (3)本单位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2、提交材料

   (1)考生报名成功后请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一定要清晰)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姓名+硕士院校名+专业),youht@ucas.ac.cn">发至邮箱youht@ucas.ac.cn

   ①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需本人签字。其中考生自述中应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②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模版请在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③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提交攻读学位期间(本科和硕士期间)盖章的课程成绩单、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博士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⑥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首页、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⑦能反映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等);

   ⑧考生组织关系或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考生政审表(模板见附件);

   ⑨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⑩在职考生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考生除提交上述电子版申请材料外,还应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快递至本单位。

   收件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科研楼210,

   游老师(收),18611753203,youht@ucas.ac.cn

   (3)考生须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报考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我单位。

   (4)申请材料应完整、真实、符合要求,若考生提交申请材料不完整、不及时,本单位可不予受理。若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核的成绩无效。提交的纸质材料不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四、资格审核 (包括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

   1、形式审核:招生领导小组指定招生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

   2、学术审核: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考核组,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学术审核。

   五、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形式为面试。

   2、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同行专家组成,其中2/3 为博士生导师。主要对考生的知识基础、研究素养、外语水平、综合能力、学术潜力、思想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查。

   3、考生须准备15分钟内的ppt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的学习和科研请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

   4、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5分钟左右,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满分为100分,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考核成绩。

   5、考核时间:2024年4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以实际邮件通知为准)。

   六、体检

   体检在面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1、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审核批准后,将拟录取名单在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网站公示。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八、其他

   1、本方案在实际实行过程中遇到争议或其他情况,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协商解决。

   2、其它未尽事宜,参照《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

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      

2023年11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