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2024年3月22日(一志愿考生)
二、复试地点:玉泉路校区科研楼一楼会议室
三、复试工作
1.凡一志愿报考我单位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均可参加复试。
2.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3.复试的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经复试小组讨论批准后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4.由5名以上导师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英语听力口语水平进行考核。
5.复试小组按照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作出排名并提出建议拟录取的名单。
四、复试原则
1.凡拟录取的考生均应经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
2.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参考国家有关规定。
五、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复试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深度及灵活运用专业知识的程度;考察考生思维、逻辑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等;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等。
2.英语口试考察学生听、说、读、译,以考生自述、英文对话方式进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4.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人文素养,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复试成绩
最后的复试成绩综合考虑以上“业务能力、英语水平、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四个方面的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为复试各种方式考核成绩加权之和。
七、复试录取
1.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对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计算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成绩)。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的50%。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八、校招办监督电话:010-88256433
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
2024年3月